
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
对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,答辩状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。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,很多无法和解的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庭判决,开庭前一般都会预先准备好答辩状,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,欢迎大家分享。
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1答辩人:XXXXX有限公司,住所地郑州市XXXX。
法定代表人:XXXX。
被答辩人:XXXX。
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,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:
一、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。
要形成雇佣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,根据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》的规定,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,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劳务活动,雇主接受雇工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。而在被答辩人和答辩人之间:(1)被答辩人没有在答辩人承包的正商新蓝钻3期工程工地工作。被答辩人、答辩人之间不存在控制、支配和从属关系;(2)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之间更不存在管理关系;(3)答辩人也从未向被答辩人支付过相关的劳动报酬。所以,被答辩人以雇佣关系为由,请求法院支持受伤损失赔偿金,缺乏依据,请求贵院驳回被答辩人诉讼请求。
二、答辩人对被答辩人不存在侵权行为。
首先,从证据的来源看,仅有被答辩人提交的两份证人证言证明被答辩人是在正商XXX3期工程工地受伤。其中, ……此处隐藏2807个字……"原告")诉答辩人、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[(xxxx)奉民一(民)初字第xx号],提出答辩意见如下:
请求法院:
1、依法驳回原告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;
2、本案的诉讼费由原告承担。
事实和理由:
一、原告证据三"证人证言"系伪证。
1、该证据证人钱某自称是答辩人的门卫,是在说谎。钱某与答辩人不存在劳动关系,非答辩人的员工,答辩人从未聘请过钱某担任门卫。
2、钱某称本案另一被告张某"A公司的老板都包给他干",与事实不符。答辩人与张某不存在"厂房装修"业务关系。
3、原告诉状称夏某系答辩人的负责人,钱某亦称"我们公司领导夏某",与事实不符。夏某非答辩人员工,与答辩人不存在劳动关系。
二、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,与原告和本案另一被告张某没有业务关系。
答辩人非原告诉称的xx区xx公路xx号厂房主体,答辩人与张某和原告不存在业务关系。答辩人不存在原告诉称的"厂房装修"项目承包或承揽给本案另一被告张某进行施工,更谈不上在承包发包过程中或承揽对定作、指示或选任存在有过失的情形,答辩人不应当在本案中承担法律责任。
答辩人认为,原告以伪造的证据为依据,把答辩人作为非本案适格被告进行诉讼。为此,惟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原告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,并令其承担诉讼费。
此致
xx区人民法院
答辩人:A公司
x年xx月日